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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出击 郑州金水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王沛栋

为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近日,金水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在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启明的带领下,200余名执行干警分赴执行现场。2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见证执行。

腾房现场达和解 善意执行有温度

2019年5月,陈某向某银行申请借款,陈某与银行签订合同一段时间后,开始逾期不还,银行多次催要未果,截至2021年6月,陈某尚欠银行借款本金、利息共计97万余元。银行申请执行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公证处作出的执行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文书确认:陈某向银行偿还借款及利息共计97万余元。

由于被执行人陈某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银行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查明,陈某名下有位于金水区的房产一套。金水法院依法查封陈某名下该房产,张贴了腾房公告,要求其限期腾房。到期之后,陈某却没腾房。该院执行干警前去陈某房子处腾房时,了解到该房产现由陈某及其母亲居住。本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首先安排一名女干警安抚老人,让老人待在其中一个卧室,避免其情绪激动。陈某向执行干警表示自己刚刚已经还了25.1万元,现在可以再还款15万元,剩余部分希望申请人可以宽限一些时间,他去筹钱。考虑到陈某母亲也在涉案房屋居住,年纪也大了,同时为了申请人更快拿到欠款,该院执行干警积极对双方进行调解。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陈某承诺剩余57万余元于十日内还清。

坐拥三套房仍不还钱?强制腾房没商量

2017年11月,被执行人吉某从申请人郑州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购买了位于金水区建业路某处三套房屋。吉某在购房合同约定期限内已支付申请人购房款240万余元,但至今仍拖欠购房款120万元,也未承担购房合同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同年12月,吉某、置业公司与银行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主要约定吉某向银行借款,用于支付三套房屋的购房款,置业公司为吉某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由于吉某未按期偿还三套房屋在银行的按揭贷款,造成置业公司为吉某垫付贷款本息32万余元。经置业公司催要,吉某仅偿还6万元,剩余垫付款26万余元至今未还。

2021年4月,置业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吉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而吉某仍未履行。今年8月,法院张贴了腾房公告,不料郑州疫情突发造成无法腾房。随后,双方一直协商未成,今年12月,在置业公司的申请下,执行干警进行强制腾房。

该院执行干警来到三套房屋处,发现其中两套房屋被吉某出租成仓库,另外一套是一家正在经营的美容院。经过沟通,双方仍未达成和解,执行干警决定强制腾房。经过两个小时,两间仓库已顺利腾空。由于美容院负责人在外地,未能提交租赁合同,且美容院正在接待顾客,执行干警遂决定由被执行人吉某在一周内自行腾空,以便后期挂拍。

当天,金水法院成功腾房59套,涉案总标的6490万元,依法传唤2人,执行到位金额413万元,达成和解3件,执行完毕8件。近年来,金水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2021年1-11月,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627件,执行到位金额7580万元,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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