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厅吃饭后想要开具发票,餐厅表示“不关注公众号就无法开具发票”。类似的场景并不少见。专家认为,强制扫码关注让本为便利而设计的新技术应用,成为消费者使用过程中新的阻碍和壁垒。这种行为明显不公平不合理,给消费者的正当诉求附加了许多条件,属于“霸王条款”。(据4月17日《北京青年报》报道)
从扫码点餐、缴纳停车费,到扫码开发票,商家给消费者强制安排的扫码应用场景越来越多了。诚然,扫码给消费者带来了一定便利,但扫码后的一系列操作却令人反感。例如,扫码点餐后不仅要先关注商家公众号,还要绑定个人信息、获取地理位置等。后续所关注的公众号会不停地给用户推送各种广告,甚至会带来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
商家要求消费者扫码关注公众号的主要目的是提升公众号的影响力,营销引流。另外,商家创新消费模式也对消费者扫码关注公众号有一定需求。但不论商家抱有怎样的“小心思”,都必须守住法律底线,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提供发票等购货凭证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据此,一些商家把消费者扫码关注公众号作为开具发票的前置必要条件,背离了法定义务要求,也给消费者的法定权利添了堵。
商家以店堂告示、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决定,其内容构成“霸王条款”,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还会招致格式合同违法责任。商家未经消费者知情同意,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订阅关注公众号,也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此前,已有一些餐饮商家因强制要求消费者扫码点餐并非法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被监管部门查处。对此,商家应该有清醒的认知,并增强自律意识。商家固然可以创新消费模式、对公众号进行营销宣传,但不能抬高消费者的权利门槛,更不能关闭消费者的法定权利通道。商家可以引导消费者扫码开发票、点餐等,给消费者提供一种路径选择,但同时,也应畅通不扫码模式下的开发票、点餐路径等,充分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
相关部门也应持续关注强制扫码问题,健全联合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问题后,通过约谈、查处、限期整改、曝光等方式对商家进行干预,向商家传导外部监督压力,倒逼商家守住法律底线,规范公众号营销行为,远离强制推荐,把选择权真正留给消费者。(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