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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链补链延链行动方案

(李昌桂)产业链供应链是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在强链补链延链上展现新作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省法院研究制定《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在强链补链延链上展现新作为行动方案》,明确5个方面20条司法措施。

强链是指做大做强产业链,积极协调推进投资规模大、辐射范围广、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项目建设,形成产业聚合优势。补链是指补齐产业链短板弱项,着力破解产业链堵点痛点断点问题,确保关键时候不“掉链子”。延链是指推动产业延伸拓展,抢占未来产业风口。强链、补链、延链三项任务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服务保障产业链优化升级
◆服务保障产业链集群融合。助力构建群、链、企协同发展的生态体系,推动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各链条优化完善。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强化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的纠纷预防、源头治理、多元化解。
◆服务保障传统产业焕新升级。加快释放土地、厂房、劳动力等资源要素,着力引进产业链领航企业、重大项目,推动产业迭代升级。综合运用预重整、重整、和解等方式,全力救治有发展前景的困境企业。
◆服务保障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妥善审理生物医药、智能制造、集成电路、新能源、物联网等领域纠纷案件,推动矛盾多元高效化解,促进产业链位势和能级持续优化提升。
◆服务保障未来产业培育发展。积极开展涉未来网络通信、第三代半导体、虚拟现实等领域法律问题前瞻性研究,助力布局未来产业新赛道。
◆服务保障制造业品质提升。妥善审理因产品质量引发的合同、侵权纠纷案件,准确认定产品质量标准,引导市场主体提升质量水平。
◆服务保障产业链优化布局。妥善审理涉南北合作、跨江融合等纠纷案件,助推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持续深化与长三角地区法院在公司、金融、破产、知识产权、涉外商事等审判领域的司法协作,助推长三角产业融合发展。
◆服务保障产业链绿色转型。全面准确适用民法典绿色原则、绿色规则,研究适用碳汇认购、技改抵扣等替代性赔偿方式,引导企业节能降碳、绿色转型。
服务保障科技自立自强
◆深化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链条式、区域性、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依法适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关键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助力攻坚“卡脖子”难题。
◆服务保障制造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加大对企业在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各类矛盾纠纷的调研力度,为市场主体提供行为指引,助推数字经济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强化人才支撑和创业支持。坚持平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稳定有序发展理念,加强人才社会性流动司法保护。准确适用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依法保护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
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全力维护统一市场竞争秩序。严厉打击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依法审理涉企行政许可、行政登记等纠纷案件,推动破除市场准入隐性门槛。依法惩处侵犯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促进要素资源安全有序流通。依法审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出资等纠纷案件,保障规范高效利用。依法惩治欺诈发行、非法集资等金融领域犯罪,促进资本要素有序流转。畅通欠薪案件绿色通道,促进劳动力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服务保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水平,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和运营。依法审理多式联运纠纷案件,助力打造全方位高效综合物流链。促进完善城乡物流服务体系,为开拓农村市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助力诚信社会建设。建立健全立、审、执协作配合机制,畅通救济通道。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手段,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联合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健全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失信预警、纳失宽限期等机制,为企业信用修复创造条件。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强化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依法严惩侵犯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管理者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依法甄别纠正机制。
◆助力民营企业纾解经营困难。健全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快审快结、审判管理等制度机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防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保全,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推动完善民营企业治理结构。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编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手册,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帮助企业改善公司治理,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服务保障稳外资稳外贸。依法妥善审理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纠纷案件,吸引更多拥有国际先进技术的优质企业参与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完善外贸新业态案件裁判规则,全面落实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推动优化开放、透明、便利的投资环境。
◆探索完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规则。持续深化涉外送达、域外调查取证等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作用,提升国际商事纠纷解决能力。
◆着力打造涉外商事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充分发挥南京、苏州、无锡国际商事法庭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与国际接轨、便利当事人的智能化跨境诉讼服务模式。深度融入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优化海事审判体系,服务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

《行动方案》要求全省法院牢记“国之大者”,把握“强省之要”,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力省委推动强链补链延链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做深做实能动司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走在前,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李昌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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