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2月17日电 (记者 杜燕)今天,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北京多部门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医疗美容类违法案件,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部分案例予以曝光。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介绍,2022年9月起,该局与北京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北京海关、市税务局、市网信办、市中医局、市药监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11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医疗美容类违法案件,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促进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部分案例如下:
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案
昌平区卫生监督所接到市民电话举报,反映范某某在昌平区天通中苑某楼从事非法医疗美容活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范某某在未取得执业许可的情况下,对顾客进行水光针注射。
昌平区卫生监督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一次性医用注射器带针等药品、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万元。
非医师行医案
2022年10月13日,朝阳区卫生健康委执法人员在对北京美耀天下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从业人员胡某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使用射频治疗仪为患者郑女士进行射频紧肤治疗。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3万元。
医美价格欺诈案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北京西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在某网站“西美医疗美容”店铺销售商品“乔雅登极致玻尿酸-2支(0.8ml*2)纠正重度鼻基底皱纹乔雅登·乔雅登极致玻尿酸·0.8ml”,2021年10月10日至2022年7月11日期间价格展示为“?17940已优惠8060”,未标明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存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6万元。
发布违法广告案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北京国卫医院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当事人通过自设网站发布含有“科学清毒,拒绝二次伤害……”“不开刀、安全高效、深层清毒、拒绝二次复发”等内容的商业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2022年9月28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
此外,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北京正德堂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当事人网店销售“丝芙美进口祛疤膏”(属于医疗器械)详情页中有“显效性1-2个月改善新疤痕外观”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2022年12月1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
虚假宣传案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北京瑞鑫创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当事人通过“瑞鑫创美.抗衰轻医美”网店宣传“M22王者之心”、“热拉提PLUS”、“PICOWAY超皮秒”三款商品时,均使用“厂家指定机构”的宣传内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2022年12月15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
“美容贷”系列诈骗案
2019年以来,许某某等人在朝阳区、海淀区多家美容诊所内,以招聘高薪职位、入职需整容为由,骗取被害人吴某某等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00余万元。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抓获犯罪嫌疑人。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全面审查证据材料,依法进行处理。最终,许某某等人被判处一年五个月到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被害人损失基本追回。
不合格进口隐形眼镜案
北京海关所属丰台海关查获一批不合格进口隐形眼镜,共计720片,货值578.2美元。隐形眼镜也称角膜接触镜,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收货人无法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且该批隐形眼镜的内、外包装均无中文标签,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北京海关依法要求收货人进行退运处理。
海关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仔细查看产品中文标签,同时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标签所示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并进行核对,谨防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完)